序 号 |
主要条款内容 |
投 标 内 容 |
备注 |
1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XDG-2010-32号地块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分包工程名称:XDG-2010-32号地块建设项目(二期)PC构 件采购招标 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滨湖区常乐路与陆马公路交叉口西北侧 工期:暂定3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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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需要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 招标方现场联系人: 陈诚:15006294949 潘彬:18068680923 |
发布之日至 2021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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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范围及其他工作 |
根据建设单位设计图纸及与招标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供货指令等,投标方负责从PC构件的深化设计、加工、制作、养护、运输到招标方指定现场、检测、验收、及质量保修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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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费率下浮报价 |
本货物采购计价依据参考苏州市供货当期前一月度信息价 苏州市供货当期前一月度含税信息价下浮【 %】进行结算。 【后附投标报价表】 |
(拦标下浮率15%) |
4 |
付款方式 |
1、进度款:按供货进度支付进度款,投标方(供应商)应在每月25日前将上月检测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上报招标方,经招标方审核认定后,投标方提供的付款齐全文件(包括正规合法等额增值税专业发票税率为13%)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投标方(供应商)已审定上月实际供货量的70%的货款。 2、供货全部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结算,10日内结算审计结束,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 3、剩余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质量问题则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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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说明 |
甲方使用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货款。(贴息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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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结算方式 |
本合同4.1条供货价款结算方式如下:实际货款等于供货当月苏州市同期信息指导价乘以(1-投标下浮费率)乘以实际供货检测合格的PC构件数量(以竣工图纸为依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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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当地备案情况 |
许可证书编号: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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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投标方供应商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方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2.其他未尽事宜,后续根据投标方与招标方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文本约定。 | |||
投标方(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现场递交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滨湖区常乐路与陆马公路交叉口西北侧中煤建工项目部
陈诚:15006294949,潘彬:18068680923
电子邮箱投递(两邮箱同时发送):【734910002@qq.com】和【944867524@qq.com】。
序号 |
标的 |
单位 |
暂估工程量 |
增专 税率 |
计价 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