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今年以来,发现有单位、个人私自刻制我集团公司印鉴、公章,用于工程投标、联系经营业务,给相关单位带来了经营风险,侵害了我集团公司权益。今特别声明:我集团公司从来没有授权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刻制我集团公司印鉴、公章,若因此引发的任何不良法律后果我集团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相关单位注意甄别。法律事务部联系电话:010-83667212。


 

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